关于对《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2020年11月10日十二届1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办法》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工作。为规范管理,市政府于2001年7月制定了《惠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对加强市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和提高,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需求不断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也出现过多、过滥,设置不规范、水平不高,多部门审批、监管职责交叉不清等问题,经过近几年的整治,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原规定》已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需根据上位法并结合惠州工作实践,通过政府立法的方式,重建秩序,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和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监督管理,适应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要求。
二、立法依据是什么?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我市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立法依据。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建成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办法》。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不适用《办法》。
四、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遵守哪些规定?
除应遵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外,还应遵守《办法》及我市制定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指引等。
五、什么情况下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针对过去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滥、随意设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十三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并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规范指引等设置。
六、哪些户外广告需经批准后才能设置?由哪个部门受理、审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节日庆典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须向城乡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置。为了实现便民及行政审批精简、高效的目的,《办法》规定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批准的,由城乡管理主管部门转告相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七、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否需要审批?需遵守哪些规定?
设置非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不需要申请批准,但也不是随意设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镇总体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指引的规定和要求设置,不得影响市容。
八、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安全和维护有什么要求?
为保障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可靠及公共安全,《办法》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人是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机构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必须立即维修或者拆除,确保安全;同时还明确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人、发布者应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洁、完好、美观、安全。




